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新路權Q&A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新路權為何?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原則與小型汽車相同,也就是可以行駛快速公路(臺北市為快速道路),但公(道)路管理機關所公告禁止行駛,或設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的地方,要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行駛。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不可以行駛「禁行機車」的車道?要用何種方式左轉?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既然路權與小型汽車相同,當然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左轉彎的時候要先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專用車道」再進行左轉;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口,不能再像其他機車採二段式左轉。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不可以行駛「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及使用其他機車管制設施?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是一部小型汽車,不可以行駛「機車專用道」、任意占用「機車優先道」,也不可以占用「機車停等區」或「機慢車兩段式左轉待轉區」。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要如何停車?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原則比照小型汽車,一個汽車停車位停一部大型重型機車,但各地方停車主管機關在規劃停車空間,如有特別考量,就應依照地方停車主管機關之規定停車。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駕駛人及附載乘客要配戴何種安全帽?
答:駕駛人及附載乘客都要配戴全面式(如附件一)或露臉式(如附件二)安全帽,安全帽需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貼有檢驗合格標章。
問題:關於媒體報導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後,警察無法執行測速照相取締超速問題。
答:
一、現行警察機關所使用測速照相採證儀器分雷達、雷射及感應線圈測速三種。雷達及雷射測速照相可同時用於執行取締汽、機車超速。如附圖。
二、感應線圈原係設於路口,對汽車闖紅燈拍照採證,嗣後附加測速功能,惟先前感應線圈係埋設於各車道停止線前方,因感應線圈的寬度較車道寬度小,如機車從二組感應線圈中間通過,即無法偵測拍照。內政部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易發生超速及超紅燈之路口,妥善規劃部署勤務,並採移動式雷達、雷射測速照相,以彌補現行感應線圈無法涵蓋偵測之部分,加強取締大型重型機車闖紅燈及嚴重超速行為。
問題:網路拍賣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裝飾號牌」,專躲警察問題。
答:
一、查目前網路所拍賣「裝飾號牌」,在號牌上方有標有「台灣省、台北市或高雄市」,其與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號牌仍可容易辨識真偽,倘無鼓勵車友購買懸掛行駛,目前倘無法律依據可以取締。
二、車友倘購買「裝飾號牌」懸掛行駛,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使用偽照車牌。」處罰新臺幣1萬800元外,倘影響其他車輛所有人權益(如車號與他車相同,違規遭逕行舉發),則涉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將依法辦理。
三、本署原已規劃實施「淨牌專案」,將持續對使用偽造、吊銷、註銷及吊扣牌照之車輛嚴格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