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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行人安全 竹市警331大執法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與權益,交通部於112年3月31日公告施行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汽車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罰鍰從2000元升至3600元,竹市警為有效落實民眾禮讓行人觀念,以執法角度著手,首日(3月31日)即開始規劃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

統計新竹市去(111)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502人,與前(110)年469人比較,增加33人(+7%),顯示本市仍需強化防制行人交通事故,本次大執法專案除加強取締外,同時也以提高見警率的方式,由警察在行人穿越頻繁路口執勤,讓市民增加對穿越路口的安全感,員警除舉發違規外,也耐心向違規民眾解釋車輛行經路口應暫停禮讓行人的觀念,最終目標是翻轉本國「行人地獄」的不良觀感。

新竹市警察局表示,不停讓行人加強執法的推動,是為了讓「行人」擁有更安全的步行環境,市警局也持續配合新竹市政府推廣教育宣導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行經路口要「慢、看、停」,保障行人過馬路的安全與權利,另一方面宣導行人能養成「停、看、聽」的習慣,過馬路千萬不要變成低頭族,共同建立人本友善的交通安全環境。

建立友善的行人通行環境、守護市民與行者的交通安全是市府團隊的責任與義務,未來不論是市府或市警局,改善的腳步將不停歇的持續推動下去,也誠摯呼籲所有市民朋友,改善交通狀況人人有責,共同支持人本步行環境,讓新竹市的市民行人都能安全無虞。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警務員葉人豪

聯絡電話:03-525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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