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即將來臨,連假期間之國道交通量將為平日1.6倍以上,易發生車輛變換車道及走走停停之壅塞情形,鑒於近年國道因不當使用駕駛輔助系統致肇事之案件日益增加,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上路前應瞭解車輛駕駛輔助系統之適用範圍和限制,使用時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迅速介入操控車輛,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及行車秩序。
目前市售車輛配備駕駛輔助系統,多數僅能輔助駕駛進行跟車、轉向及加減速操作,且需駕駛全時監控。經高公局彙整具駕駛輔助系統功能車輛之車主手冊內容,下列6項情境(詳附圖1)可能導致駕駛輔助功能無法即時正常運作或正確辨識前方物件,進而有衍生交通事故之潛在風險:
1.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如:故障車、高速公路事故處理車輛、施工車輛)。
2.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
3.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
4.大上下坡度、彎道路段。(行駛路型特殊,影響雷達偵測角度)
5.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6.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
高公局統計111年1月至11月國道施工車輛總計有42件涉及使用駕駛輔助系統車輛撞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以危險方式(如雙手離開方向盤)駕車,可處以新臺幣6千到2萬4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呼籲,行車使用駕駛輔助系統時,駕駛人仍應握好方向盤,注意前方車況,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另本次春節連假初三至初八國5北向及初四西部國道北向實施高乘載管制(詳如附圖2),請民眾留意管制時段及路段並多加配合。預祝大家春節假期快樂、行車平安。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楊淑娟
交通管理組科長:莊國欽 電話:02-2909614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