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如無照駕駛、越級駕駛、駕照遭吊銷、註銷或尚在吊扣期間仍駕駛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未成年無照駕駛者,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2條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之危險駕車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視情節嚴重性,將涉及刑事責任,觸犯公共危險罪!
暑假期間仍請用路人駕駛車輛時,務必做好速度管理依道路速限行駛,切記不要有超速、酒駕、無照駕駛及任意改車拆除消音器等駕駛行為,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共同營造安全無虞的道路及深夜安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