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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國小六年忠班孫淑娟交通安全宣導課後心得

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孫淑娟

    交通法規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交通法規保障了大家的路權,如果有人違反,就會被警察開罰單。這個星期一的宣導,是由新竹市警察局黃警官宣導騎自行車、行人以及搭乘汽車的注意事項,希望我們能留意自身及旁人的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不管我們是否擁有優先路權,每一個人都應謹慎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隨心所欲。騎乘自行車不能騎在人行道或快車道,如果沒有自行車專用道,我們應該要靠右邊行駛。有些人可能認為飲酒後不能開車,但是可以騎腳踏車,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黃警官說這是會收罰單的。

    接著,黃警官提及行人的路權。大家走路是會靠左邊走,還是靠右邊走呢?我個人是習慣靠右邊走。然而,聽完警官的宣導後,我才知道走左邊會比較好。因為,靠左邊走可以知道車子的動靜。在黃警官放映的影片中,有個男生過馬路,一看到綠燈就直接走,結果被車撞了。我覺得他應該要先確認來車再過馬路。因為我們要提防有人會闖紅燈,不遵守交通規則,所以,我們千萬不要看到路燈就衝。

    最後,警官說明搭乘汽車的注意事項。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學校常宣導的兩段式開門。黃警官教我們先開車門約十到十五公分,確認後方是否有來車,若沒有車子再開門下車。她還澄清一個迷思,如果乘客沒有繫安全帶,駕駛員是會被罰的。因為他有責任負責乘客的安全,所以,大家為了自身安全,都要繫上安全帶,也可避免連累駕駛員。

    透過黃警官宣導,讓我更清楚的了解交通安全的知識。遵守交通安全,既可以保護自己,又可以減少意外的發生,可說是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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