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有些駕駛人在停等紅燈時,車子就停在網狀線上,此類違規案件,大多是遭到後車以行車紀錄器拍攝違規畫面向警方檢舉,若經查證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可處300到600元罰鍰。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網狀線通常劃設在無紅綠燈的路口,主要目的是保持路口淨空,確保其它路口車輛進出時,不被其他停靠的車輛堵住,維持交通順暢。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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