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今宣布,自109年9月1日起,包括假日花市、十八尖山、新竹漁港等停車場路段及停車場之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30元計收,交通處指出,盼提升停車周轉率,紓解各大觀光景點周邊交通車潮。
交通處指出,本市各觀光景點如動物園、十八尖山、新竹漁港等地,每到假日期間人潮、車潮不斷湧入,停車需求暴增,為提高停車周轉率、改善交通亂象,市府除派員每逢假日進駐各景點指揮疏導交通,也將於9月1日起調整停車場之停車費率。
交通處表示,109年9月1日起,針對假日車潮較多的停車場調整收費,包括:「東山街(食品路至公園路)」、「公園路(體育街至東山街)」、「公園路(三角地)」、「食品路(體育街至東山街)」、「體育館前停車場」、「公園路假日花市」、「十八尖山停車場」、「漁港第一停車場」、「新竹漁港停車場」、「新港一路」、「新港二路」、「新港三路」、「新港四路」、「新港北路」、「新港路」、「南寮街」、「東大路四段(新港三路至海濱路)」等路段及停車場之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30元計收。
交通處指出,此次費率調整,盼能提升停車周轉率,可連帶減少民眾找尋車位之繞行時間與路段交通量,節省時間成本;更鼓勵民眾多多使用大眾運輸造訪本市觀光景點,共同創造環保友善的觀光環境。
交通處表示仍維持新竹漁港及十八尖山等觀光景點之收費停車場原有收費優惠措施:
1、 新竹漁港收費停車場,收費上限為5小時。
2、 十八尖山收費停車場,前3小時免予收費,第4小時起採計時收費。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停車場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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