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換發執業登記證應注意事項:
一、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新(換)發駕駛人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職業駕駛執照正本。
(三)行車執照正本。
(四)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
(五)本人印章。
二、營業小客車駕駛人領有執業登記證,應於每年生日前後一個月內辦理查驗。
三、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未依前項規定時間內辦理年度查驗,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註銷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須收取相關費用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300元。
二、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