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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換發執業登記證應注意事項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換發執業登記證應注意事項:    

一、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新(換)發駕駛人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職業駕駛執照正本。

(三)行車執照正本。

(四)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

(五)本人印章。

二、營業小客車駕駛人領有執業登記證,應於每年生日前後一個月內辦理查驗。

三、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未依前項規定時間內辦理年度查驗,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註銷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須收取相關費用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300元。

二、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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