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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汽車有酒駕記錄強制險會加徵保費

台灣人聚會,三五好友總是喜歡喝個兩杯來助興,雖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陳腔老調,但似乎仍有不少人喝了酒卻還要開車,使得酒後駕車肇事的死傷人數有逐漸升高的趨勢。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103年3月1日起實施酒駕記錄加徵保費,凡有酒駕記錄的車輛,隔年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費將加費新臺幣3,600元,而且強制險加費的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酒後駕車經警察攔檢開單,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日後會收到強制險罰單;機車最高罰新臺幣3,000元、汽車最高罰新臺幣1萬5,000元;車輛如有肇事,加重罰鍰為新臺幣6,000元至3萬元,若肇事致人傷亡,另遭鉅額求償,理賠金額將造成家庭財務巨大負擔;況且酒駕違規記錄都會留存在各家保險公司投保系統,而酒後駕車違規案件,全國公路監理車籍系統即將該車主列入「酒駕黑名單」予以管制不得購車,必須將酒後駕車違規案件結案,公路監理機關始得受理汽車新領牌照或過戶登記。不想讓荷包大失血,最好的方法就是酒後不開車,除可避免額外增加強制險保費支出外,最重要的是可確保自己及用路人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9gJ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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